二级建造师的分数实行 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具体合格标准如下:
施工管理:
总分120分,合格标准通常为72分。
法律法规知识:
总分100分,合格标准通常为6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
总分120分,合格标准通常为72分,但部分省份实行自划线标准,通常为60分左右。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或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查询成绩。
建议考生关注本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或相关网校,以获取最新的考试和合格标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