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竣工结算款

七宝说教育 · 2025-01-07 18:15:16

造价工程师在工程结算款方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签约合同总价款

签约合同总价款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实际总造价

实际总造价可以是签约合同总价款加上或减去调整价款和奖罚款。

实际总造价也可以是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加上或减去奖罚款计算得出。

竣工结算款

竣工结算款等于实际总造价减去质量保证金、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进度款、材料预付款和甲供材。

竣工结算款也可以表示为实际总造价乘以(1减去支付比例)再减去质量保证金。

工程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分段结算:当年开工且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分段划分标准由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

目标结算方式: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业主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工程价款结算的原则

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尊重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体现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仍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

其他注意事项

工程预付款属于预支性质,预付比例通常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30%。

工程价款价差调整方法包括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和调值分式法等。

这些内容综合起来,为造价工程师在工程结算过程中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依据。建议在实际操作中,造价工程师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进行结算,确保工程款项的准确支付和合同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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