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成绩复查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告之日起30日内(或成绩公布3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当地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申请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以及复核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汇总申请
各地方人事考试机构将汇总考生的复查申请,并上报给上级考试管理机构。
复查试卷
考试管理机构将安排专门人员对考生的试卷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各地考试管理机构。
通知结果
复查结果将在受理日期后一个月左右通知考生本人。
注意事项:
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除非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
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建议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复查申请,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以便顺利获取复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