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在设置参数时,需要遵循相关的规范要求,并参考专业书籍如《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以下是一些关键参数设置的要点:
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的设置应确保火灾时火势不会蔓延,具体参数需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疏散宽度
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具体数值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工业建筑:
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厂房和仓库需要设置。
地下建筑中,占地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厂房和仓库需要设置。
民用建筑: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需要设置。
高于100米的住宅建筑也需要设置。
中型以上幼儿园和老年人照料设施需要设置。
单多层病房楼、门诊和手术部,以及单多层商业建筑、餐饮和旅馆,当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时,需要设置。
系统设计参数:
火灾危险性等级:
轻危险级:场景记忆,如老年人、幼儿多外出,住旅馆和办公楼走楼梯等。
中危险级:一般指可燃物数量中等,分为中危险Ⅰ级和中危险Ⅱ级,重点记住Ⅱ级,其他为Ⅰ级。场景记忆如开车出去,车停在车库,逛地下大于1000平方米或地上大于5000平方米且不超过8米、物品不超过3.5米的大商场等。
严重危险级Ⅰ级:需特别关注。
洒水喷头:
喷头间距应满足有效喷水和使可燃物或保护对象被全部覆盖的要求。
喷头周围不应有遮挡或影响洒水效果的障碍物。
系统水力计算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应大于或等于0.05MPa。
腐蚀性场所和易产生粉尘、纤维等场所内的喷头,应采取防止堵塞的措施。
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其高层主体内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局部应用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水幕系统:
防护冷却水幕的喷水点高度每增加1米,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但超过9米时喷水强度仍采用1.0L/(s·m)。
系统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系统设置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
防护冷却系统设计要求:当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系统应独立设置,喷头的设置应确保喷洒到被保护对象后布水均匀,喷头间距应为1.8m~2.4m;喷头溅水盘与防火分隔设施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0.3m。
持续喷水时间:
用于灭火时,应大于或等于1.0小时。
用于防护冷却时,应大于或等于设计所需防火冷却时间。
用于防火分隔时,应大于或等于防火分隔处的设计耐火时间。
其他组件
报警控制器及其他组件: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容量应小于或等于3200,地址总数应小于或等于200,且应留出至少10%的余量。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容量应小于或等于1600,地址总数应小于或等于100,且应留出至少10%的余量。
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232点。
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这些参数设置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的具体情况,如用途、高度、火灾危险性等级等,以确保消防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的消防系统设计人员,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