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取分主要依据考生在各个科目中的成绩是否达到及格线。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标准。成绩计算方式是将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相加,然后除以科目数量。例如,如果一个考生参加了三个科目的考试,那么他的总得分就是这三个科目得分的平均值,只要这个平均分达到了60分,该考生就被视为通过考试。
具体到各科目,一般有以下分数分布: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0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0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20分
而关于合格标准,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根据当年考试情况确定。通常,合格标准不低于总成绩的60%。具体各地区的二建合格标准需要以考试当年所在地区人事考试网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通知为准。
因此,对于二级建造师的取分,考生需要关注各科目成绩是否达到60分的及格线,并且总体成绩的平均分也需要达到合格标准。同时,也需要留意所在省份的具体合格线标准,因为不同省份的分数线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