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执业期间有明确的项目参与要求:
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
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 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
一个年度应当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因此,注册消防工程师在完成项目方面的要求,主要取决于其聘用单位的类型和个人的注册级别。对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需要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至少完成3个项目;而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则要求在一个年度内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此外,虽然有些信息提到消防工程师可能同时负责多个项目,但没有明确的规定来量化这一数量,这通常取决于项目的规模、个人的能力和资质。
综上所述,注册消防工程师在完成项目方面的具体要求如下:
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注册有效期至少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个年度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