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监理工程师细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概算
总工期
建筑规模
编制依据
已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划
相关工程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如《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等)
已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
专业工程特点
本分项工程的特点
本分项工程的重点及难点
监理工作流程
施工承包商测量作业开始,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旁站与否
作业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无误后填报相关表格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监理工程师视情况决定全检或抽检,结果无误则签证相关资料,不合格则要求承包人返工重测
监理工作的内容
测量前的准备
测量仪器的校正和精度认定
测量方案的审核确认
测量现场的控制网(站)、测量成果的标识(标桩、标点)等设施的保护和使用
参与有关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
测量前准备的具体内容
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如水准仪、红外线测量仪等)进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认定
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点是否已破坏
确定测量方案,并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
工程测量建筑物的定位测量
由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测量位测量并确认的建筑物角标的坐标
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
建筑物定位测量时,以所提供的两个角标进行测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标反向测量校核
放样后的轴线应标于龙门板上,用于基槽轴线放样、模板定位、地梁轴线复核,以及0.00以下的墙体轴线放样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每次测量后,负责跑尺、观镜、校对、复核、审核的责任人应签字
原始记录和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测量结果均是测量技术资料
技术负责人在每次审核测量结果时,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垂直度或沉降有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
总结与考评
每项工程的测量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与该工程相对应的测量规范、规则
测量工作总结,包括全年测量工作主要内容、复核手段和方法、主要工程测量精度等级和规范、标准使用情况、测量人员考评以及技能状况、测量设备送检、台帐登记保管情况以及设备技术性能和现状、施工中点位的应用情况、与测量的其他情况等
这些细则旨在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规范测量流程,明确各方职责,提高测量监理工作的整体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