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有以下限制:
未取得注册证书的建造师
不得担任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和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不得以注册建造师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必须是本专业注册建造师。
中小型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由二级建造师担任,但大中型建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师兼任。
独立授予专业项目
执业范围涵盖该专业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为该专业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执业范围限制
二级建造师不能担任大中型以上项目施工负责人。
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且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后取得二级建造师的注册证、所在单位书面任命、注册证书与拟担任项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其他限制
持有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不能直接担任施工员的职务,施工员需要持有特定的上岗证。
总结:
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中小型项目的负责人,但不能担任大中型项目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他们不能从事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技术经济咨询(除非在独立授予的专业项目中)。
此外,他们不能直接担任施工员职务,需要另外考取施工员证。
这些限制旨在确保二级建造师的专业能力和责任与其执业范围相匹配,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