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自2018年以来的主要变动如下:
实施部门变更
2018年3月13日,国务委员王勇在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阐明,将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和其他部门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自2019年起,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实施部门由原公安部、人社部调整为应急管理部、人社部。
证书样式变更
第一版证书外壳为深蓝色,内部盖有三个部门的公章,分别是人社部、公安部和当地省人社厅,内页有证书编号和管理号。
第二版证书外壳改为红色,内部盖有两个部门的公章,分别是人社部、公安部,内页只有管理号,没有证书编号,但增加了个人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版证书外壳依旧是红色,内部盖有两个部门的公章,分别是人社部、应急管理部,内页只有管理号。
报考条件调整
报考条件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建筑、土木、机械、电气、化工、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并且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
政策推动
2018年,应急管理部成立,旨在加强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社会消防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并加强和规范管理。
鼓励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化工企业等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管理,提升单位消防管理水平。
多省推进相关信用监督办法,将消防工程师数量纳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消防信用评价体系。
国企、事业单位需持有一消书,多地简化注册流程,开放消防重点单位注册消防工程师。
这些变动体现了国家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和专业化管理的加强,同时也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提供了更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建议考生和相关单位密切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以便及时适应这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