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以下省份已经实施了强制配备消防工程师的政策:
江苏省:
江苏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消防重点单位、消防系统项目相关企业和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工程师,并且这类岗位通常要求持证上岗,即必须具备国家认证的一级或二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福建省:
福建省已经开始实施强制配备消防工程师的政策,将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类人才和二类人才,一类人才必须具有一级消防工程师,二类人才必须具有二级消防工程师。
山东省:
山东省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上海市:
上海市要求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由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具备相应消防职业资格的人员实施维护保养。
广东省:
广东省鼓励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聘用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相关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
这些省份的政策体现了政府对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视,通过强制配备消防工程师,旨在提高消防安全的标准和效率,减少火灾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其他省份也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