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潮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自 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该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从业管理
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造价员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文件必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并由负责本次计价活动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建设单位承担本单位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时,应当有3名以上注册在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
禁止行为
禁止造价执业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
禁止造价执业人员超越资格类别的执业许可范围从业。
禁止造价执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注册。
禁止造价执业人员故意压低或抬高工程造价。
禁止造价执业人员签署虚假的造价成果文件。
禁止造价执业人员在执业中实施商业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
禁止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
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
造价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执业,并主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
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
资质管理
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资质延续、变更时,应当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专职专业人员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等。
监督与惩戒
各市主管部门应注重在社会监督和日常监管过程中收集“六种情形”的企业信息,并探索将重点监管信息与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管理挂钩,强化信息共享和应用。
对于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明显低于成本的情况,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这些新规定旨在提升造价咨询行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保障工程造价活动的质量,并加强了对造价执业人员的监管和惩戒力度。建议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