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报废材料可能包括以下几项:
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则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需要提供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册证书和印章:
需要提供注册证书的原件和执业印章。
注销申请表:
需要填写《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证书信息、申请人或申请机构、注销原因、企业意见等内容。
企业意见:
如果注销申请由企业提出,则需要提供企业的意见。
注销原因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注销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等。
劳动合同:
如果需要,还需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需要提供建造师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如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的相关判决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例如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等。
建议在办理二级建造师报废手续时,仔细查阅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