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造价工程师的管理办法,存在多个版本和规定,以下为部分重点内容: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不予注册的情形包括: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未达标等。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
取得职业资格。
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无不予注册的情形。
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规范
造价工程师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执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
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由交通运输部发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分为公路、水运工程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与审核,工程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编制与审核等。
这些管理办法和规定旨在规范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和机构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