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调出证明是指二级建造师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要将其执业资格从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时,由原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以下是一般的调出证明流程和所需材料:
调出手续
原单位需要开出同意调出注册证明,并加盖公章。
需要提供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证明该建造师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
所需材料
变更注册申请表。
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
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新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无资质证书,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新单位劳动合同。
社保缴纳证明。
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调出流程
个人需先在原单位办理转出手续,包括填写变更注册申请表、解聘证明等,并由原单位盖章同意调出。
拿到原单位的调出证明后,到二级建造师注册地的所在单位进行申报,手续与初始注册相同。
注意事项
调出证明需要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可能会影响建造师的注册和调动流程。
有些地区可能还需要建造师本人到场办理一些手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调出手续前,先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