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质量安全工程师通常指的是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其报考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
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
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工作经验要求
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免试条件
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增报专业条件
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注册要求
申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初始注册的,按逾期初始注册办理。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应急管理部核发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纸质或电子证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可根据需要申请重新注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注册的,须及时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申请。
其他
各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陆续到期需更换,且安全评价师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将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纳入机构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人员采信范围,作为“专职安全评价师”。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保障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