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索赔时间

王十年思考 · 2024-12-25 02:29:13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遵循以下时间限制:

索赔事件发生后:

监理工程师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 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提交索赔报告:

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 28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监理工程师答复: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 28天内应给予答复。

默认认可:

如果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 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则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持续索赔事件:

如果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承包人应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并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14天内提供索赔的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以上时间限制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八百零一条的规定,以及具体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因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双方协商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应以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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