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应遵守以下规定和准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证监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社会信誉。
严格执行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保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公正、公开、公平的监理工作环境。
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保守工程技术和商业秘密,不泄露任何与工程相关的信息。
不接受或索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不参与与监理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不从事与监理工作相冲突的其他工作。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
在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在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
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不违反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和标准,不违反合同约定。
及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情况。
这些规定和准则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在执行监理任务时,能够保持公正、客观、透明的工作态度,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