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和鉴定员都是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领域工作的专业人员,但 他们的职责和资质要求有所不同。
造价员
定义:造价员是指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职责:
熟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
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
负责审查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依据其记录进行预算调整。
协助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招投标,开工前的报批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竣工工程的决算工作,并报处长签字认可。
参与采购工程材料和设备,负责工程材料分析,复核材料价差,收集和掌握技术变更、材料代换记录,并随时做好造价测算,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鉴定员
资质要求: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从事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的鉴定人员必须是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不具备相应的鉴定人资格,不能单独从事司法鉴定担任鉴定人。
鉴定人的人数要求至少为两人,且两人应均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鉴定人的注册专业要求根据不同的项目应由具备相应注册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进行鉴定,相互之间不能跨注册专业执业。
职责:
对存有争议的工程项目造价进行准确的分析和评估。
为争议双方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造价鉴定人由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属于中立方,出具的鉴定意见不偏向于任一方。
建议
选择职业:根据个人兴趣、专业背景和职业规划,选择成为造价员或鉴定员。造价员更侧重于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核和管理,而鉴定员则侧重于在司法背景下对工程项目造价的鉴定和评估。
提升资质:无论选择哪个职业,都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资质和技能,特别是对于希望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造价员,必须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的资格。
持续学习:建筑工程领域法规和标准不断更新,造价员和鉴定员都需要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