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工伤的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
2.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 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具体到一级工伤的情形,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极重度智能损伤;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C.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
这些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1和5.2.1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