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以下三种主要的合同类型: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
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适用于施工内容和工程量一时不能十分明确的情况。
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实际支付时根据每个子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应付工程款。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补偿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工程的最终合同价格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
承包商不承担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由业主承担。
这些合同类型在一级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中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决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风险分配。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合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以便在执业过程中做出合适的合同选择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