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定金的限额是 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超过这个比例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这意味着,如果约定的定金数额超出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那么超出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并可能需要在合同履行后返还给支付方。这样的规定旨在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防止因定金数额过高或过低而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本文标题:监理工程师定金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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