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工程师的相关政策,以下是重点内容的总结:
注册审批程序
旧规定:个人取得资格证书后,需经过单位同意、省级安监部门初审和国家局终审,注册证由省级安监部门发放。
新规定:分专业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后,需经过单位同意、资料初审和应急管理部终审,发证程序更为简化。
注册有效期限
旧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新规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专业分类管理
旧规定:未明确具体行业类别的专业管理要求。
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分别负责相应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其他行业类别也将逐步实施细致的管理。
强制配备要求
安全生产法: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住建部通知:要求建筑企业按照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考条件
2023年:至少大专及以上,安全工程相关专业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他专业需6年以上工作经验。
2024年:政策未有大调整,仍按照2023年的报考条件执行。
成绩有效期和复核
成绩有效期:
报考全科:4个科目需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免考科目:免一科需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免二科需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成绩复核:部分地区需考后审核,未及时上交资料将作废当年合格成绩。
证书注册和延续
初始注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5年内申请,超过时间按逾期初始注册办理。
延续注册: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未延续注册的可在有效期满后申请重新注册。
职称认证
各地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注册安全工程师可对应相应职称。
这些政策旨在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确保生产安全。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及时关注政策动态,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并按时完成注册和延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