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考试时间: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时间在每年的11月底和12月初,面试时间在次年的2月和3月份。
报名条件:
考生需要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
通过标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需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免二科)的人员则需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
考场规则:
考生须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不得再入场,考试开始后的两个小时内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考生可以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以及不具备存储功能的计算机进入考场,其他物品不得带入。
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肃静,不得传递物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案和交换试卷,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请确保在考试前仔细阅读并遵守这些规则,以免影响考试成绩和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