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级建造师的连带责任方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违法代理行为的责任承担
当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标的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总包和分包过程中的连带责任
在总承包和分包过程中,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项目经理和实际施工方的连带责任
在特.重大安全事故中,如果有证据证明明确的挂靠关系,项目经理不承担刑事责任,实际施工方承担刑事责任,被挂靠单位和实际施工方应连带承担民事责任。
这些内容体现了在二级建造师的实践中,连带责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涉及多个方面的责任承担。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相关责任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因连带责任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