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

社会有识 · 2025-01-13 17:11:09

我国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执业注册管理制度

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才能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

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样式及编号规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注册管理机构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

注册程序

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执业行为规范

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执业,并主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行业自律。

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

继续教育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负责建立完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和退出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应加强造价工程师自律管理,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加入行业组织。

法律责任

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不再予以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确保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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