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证已经于2016年被取消。根据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已被正式取消。该决定明确指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已不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之列。
尽管造价员资格已经取消,但已经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并将作为持证人水平能力的证明。此外,根据相关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应停止开展与造价员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也不得以造价员资格名义开展培训活动。
因此,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关注官方公告,了解最新的职业资格要求和过渡安排,以便进行适当的职业转换和资格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