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的有效期满后,持证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延续注册,以确保执业资格的有效性。以下是延续注册的关键信息:
延续注册时间:
持证者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有效期:
延续注册成功后,有效期为3年。
所需材料:
申请延续注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原注册证书;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继续教育要求:
延续注册时,持证者必须满足继续教育要求,通常包括完成一定学时的专业培训。
年龄限制:
申请人通常需在65岁以下才能继续进行注册。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发布的政策,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持证者关注相关官方通知或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