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市政建造师证书持有者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市政工程项目管理:
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全面管理,包括工程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进度控制、质量监督等。
市政公用工程事业单位的管理技术人员:
参与市政公用工程的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质量员、施工员、安全管理人员: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监控、施工操作监督以及安全管理。
工程造价人员:
进行市政工程的预算编制和成本控制。
信息管理工作岗位:
管理市政工程项目相关的信息资料。
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或从事其他施工行业的管理工作。
市政工程咨询:
提供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监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市政工程技术支持:
为市政工程施工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材料设备的选择、使用、维护等。
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
参与城市规划设计,以及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如垃圾处理、环境卫生、污水处理等。
投标和开标:
参与市政工程的投标和开标活动。
其他相关工作: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二级市政建造师证书持有者具备从事上述工作的资格,但实际能否担任项目经理等职位,还需考虑个人施工经验、企业认可度以及同行竞争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