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罚款条例

教育圈视角 · 2024-12-25 03:16:33

监理工程师的罚款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未经注册从事业务

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业务,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未办理变更注册

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执业活动违规

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泄露秘密、超范围执业、弄虚作假、同时受聘于多个单位等,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罚款。

监理单位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配备监理人员、更换总监或总监代表、监理仪器设备配备不全、监理制度不健全、未编写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不及时、监理人员拒绝接受甲方管理、未及时提交报告、未按监理规范要求实施旁站或跟班检查、未记录监理日记等,可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并可能扣除相应监理费用。

其他违规行为

无故不按时参加例会、不上交工作日记、未按期上报工地检查及总结、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将不合格工程材料签字合格等,可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资质违规

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可处以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严重违规行为

包括泄露工程技术资料、参与利益输送等违法犯罪行为,可能面临停职、降职、拘留、解聘等处罚。

以上罚款条例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制定,旨在规范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相关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