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造师法规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该法规定了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内容。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包括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著作权制度、专利权制度、商标权制度、其他知识产权制度。
侵权责任主体和损害赔偿、产品责任、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企业所得税、企业增值税、环境保护税、其他相关税种。
行政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刑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刑罚种类和刑罚裁量、建设工程常见犯罪行为及罪名。
建筑市场主体制度
涉及建筑市场主体的一般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制度、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等。
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
包括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
其他相关法规
包括《水污染防治法》、《文物保护法》等,涉及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新的法规内容
每年都会有新的法规出台,这些法规直接关系到考试内容,需要及时了解并掌握最新的法规动态。
重点章节
与工程合同管理、劳动法、招投标相关的章节是考试中经常出现的内容。
建造师执业要求
建造师经注册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
提供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服务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资格。
建议一级建造师考生系统学习上述内容,掌握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顺利通过考试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