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处理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严重违纪: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特殊严重违纪: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业资格处理
取消考试成绩。
两年内不能参加考试。
取消执业资格证书。
刑事处罚后的处理
服刑完毕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交恢复一级建造师资格的申请。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刑罚执行完毕证明、悔罪书等。
主管部门审查无误后,恢复资格。
证书延续注册
提前申请,准备材料,完成继续教育,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离职处理
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工作交接。
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如是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如适用)。
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违约责任
收集证据,约谈,内部处理,调职或辞退,起诉。
以上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具体情况以及最新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法律顾问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