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取得条件主要包括学历条件和工作年限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学历要求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其他条件
考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缴纳考试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工作年限计算方式: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非全日制学历者工作年限可累积计算,多个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可累加计算。
建议:
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核对自身学历及工作年限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对于免试条件的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作证明,以便在报名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