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合格标准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即 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各科目具体合格标准如下: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为66分(满分110分)。
2.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合格标准为96分(满分160分)。
3.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格标准为96分(满分160分)。
4.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合格标准为66分(满分110分)。
5.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合格标准为72分(满分120分)。
建议考生根据这些标准来评估自己的考试成绩,以确定是否达到合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