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考试成绩实行的是两年有效期滚动管理的制度。具体来说:
1. 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施工管理》、《工程法规》和《专业实务》三门科目考试,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 如果考生在第一年通过了一门科目,那么在第二年需要通过剩下的两门科目,这样在两年内通过所有科目即可申请证书。
3. 如果考生在第一年通过了一门科目,第二年又通过了一门科目,那么到了第三年考试时,需要重新考第一年通过的那门科目和第三年新增的那门科目,因为第一年的成绩在第三年会过期。
4. 免考部分科目和增项的考试成绩只在报考当年有效,如果当年没有通过科目,那么下一考试年度需要重新报考全部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考生应以最新的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