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职责范围扩大 :监理工程师不仅要负责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还要承担环境保护、节能等方面的责任。
资格认证改革
取消了专业技术职务限制,只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建设工作满5年,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建设工作满3年即可申请注册。
取消了原有的“注册监理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两个级别,实行“监理工程师”一级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注册管理改革
取消了原有的注册管理机构,改为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统一由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人社部共同组织考试,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理工程师职业。
职业发展机制改革
建立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注册制度相结合,鼓励监理工程师通过继续教育和考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水平。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培训机制改革
设立专项基金,鼓励企业对监理工程师进行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监管体系建设改革
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监管体系建设,建立监理工程师信用管理系统,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并加强日常监管。
考试制度调整
考试办法调整,证书合并,统一考试。
薪资待遇提高
提高监理工程师的薪资待遇,以提升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职业道德规范
制定《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行为和职业道德。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提高监理工程师的职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建议相关企业和人员密切关注这些改革动态,以便及时适应新的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