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是一种项目管理结构,其特点如下:
组织结构
项目监理机构中任何一个下级只接受唯一上级的命令。
各级部门主管人员对各自所属部门的事务负责,不再另设职能部门。
适用范围
适用于能划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子项目的大中型建设工程。
对于小型建设工程,也可以采用按专业内容分解的直线制组织形式。
优点
组织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
强化了各职能部门横向联系,可减轻总监理工程师负担。
缺点
实行没有职能部门的“个人管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博晓各种业务和多种专业技能,成为“全能”式人物。
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信息。
其他形式
如果建设单位将相关服务一并委托,项目监理机构还可以按不同的建设阶段分解设立直线制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在确保项目监理机构高效运作的同时,也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广泛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