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证书的变更程序如下:
省内变更
省辖市内变更:
造价员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携带书面资料到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变更。
变更核准后,在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原印章收回后重新制作。
跨省辖市变更:
造价员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携带书面资料先到原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出,原管理机构在变更申请表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回原专用章。
本人再携带书面资料到转入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入。
转入核准后,在造价员原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并制作专用章。
跨省变更
造价员因工作调动需要换发外省或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造价员资格证者,应在网上管理系统申请,经原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持下列资料到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办理转出手续: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跨省转出申请表》。
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本人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跨省或跨行业调入(出)人员,持原工作单位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到调入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更换资格证书和造价员专用章。
变更所需书面资料
省内变更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变更申请表》两份。
本人与变更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造价员资格证,专用章(新章刻好后以老章换新章)。
跨省变更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跨省转出申请表》。
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本人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变更申请时限
造价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关系,跨市、省调入(出)的,应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
变更工作单位属于原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所辖范围的,应到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对予以注册变更的,应在其注册证书的变更注册栏内签署意见。
建议:
造价员在办理变更手续时,应先咨询当地的建设部门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变更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