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标文件中,造价工程师的签字和盖章是必不可少的元素,它们对于确保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是详细要求:
签字和盖章的必要性
投标文件中需要有造价工程师的签字和盖章,这是为了确认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未经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是无效的。
签字和盖章的内容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文件)、调价函及调价后报价明细目录等内容均应签署。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如果由授权代表签字,应同时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签字和盖章的位置
投标文件应逐页小签,除封面以外的所有页以签字人姓名的首字母签署。
投标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签字和盖章的位置通常在扉页或指定位置,应确保章为注册章,字迹清晰。
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招标文件要求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的,不能以投标人下属部门、分支机构印章或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代替。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联合体投标协议,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署并加盖牵头人单位印章。
综上所述,造价工程师在投标文件中的签字和盖章是确保文件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以确保投标过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