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该制度最早由英国提出,并随后被许多发达国家所采用。在中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在2002年12月5日正式出台的,作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步骤。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如下:
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正式建立。
2003年2月27日,国家出台文件,要求大力推广注册职业资格认证,逐步废除原有的项目经理管理制度,并设立了5年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一些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一级项目经理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考核认定,取得了第一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008年,过渡期结束后,项目经理证书停止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全面施行。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一级建造师主要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英国,并在2002年引入中国,随后逐步完善并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