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实习证明

小雨家庭教育 · 2024-12-25 04:13:28

兹证明:

张志钧同志,男,身份证号码:321121198703165119,累计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5年。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我单位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由报考人员现所在单位出具,一式两份,须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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