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工程师副高职称的评定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或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专业资格
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一系列职称均可通过特殊的考核形式获得副高级职称。
技能要求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3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必须提前考了计算机和职称英语,发表过论文。
其他要求
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且执业年限符合相应要求即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职称。
考核认定流程包括面试答辩和专家评议,申报者需经过简单的个人申报与审核。
证书效力
通过考核认定的副高职称资格证书与通过评审取得的副高级工程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建议: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以获得副高职称资格证书。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申报前仔细查阅最新的官方通知和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