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项目中,由于材料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会发生波动,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工程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材料调整方法:
按实调整法
定义: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格(经甲乙双方核定后),按照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进行抽料抽量,计算价差。
公式: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 = 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 - 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
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 = ΣXi × Ji ÷ ΣXi(i=1到n)
优点:补差准确、合理,实事求是。
缺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综合系数调差法
定义: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
公式:
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 = 综合价差系数 × 预算定额直接费
某种材料调差系数 = Σ×K1(各种材料价差)K2(各类工程材料占直接费的比重)
优点:操作简便,快速易行。
缺点: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可能存在误差。
按时调整法
定义:按照相应材料定额预算的价格和定额含量,定期进行调整。
方法:在特定时间节点(如每月或每季度)对材料价格进行重新核算和调整。
价格指数调整法
定义:根据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指数调整材料价格。
方法:采用价格指数调整公式,结合材料在工程中的用量进行计算。
造价信息调整法
定义:根据施工期间实际采购的材料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方法:
采购材料单价可以通过施工期间信息价的算数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确定。
调整幅度通常约定为基准价的±5%。
合同约定的其他方法
定义:在施工合同中,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其他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如固定价格、价格上限等。
方法:根据合同约定执行相应的调整条款。
建议
在实际工程中,选择合适的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应综合考虑工程规模、工期、材料种类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对于工期较短的项目,可以采用按实调整法或综合系数调差法;对于工期较长或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项目,可以采用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调整法,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整条款,以减少后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