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试车期限如下:
单机无负荷试车:
承包人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试车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如监理工程师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
联动无负荷试车:
发包人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在试车前48小时收到通知,但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试车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不超过4小时的延期。如监理工程师既不参加,又不提出延期,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试车,监理工程师应承认试车记录。
总结:
单机无负荷试车:48小时通知,合格后签字确认。
联动无负荷试车: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需24小时内提出延期,否则承包人可自行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