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延续注册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报
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在办事服务中找到“个人行政审批事项”,选择“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延续注册)”进行申报。
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并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受理
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受理并审核申请。
申请人需关注造价系统审核信息及后续通知。
领证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到指定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盖章手续。
如果旧证书遗失或破损,可申请补办。
请注意,延续注册申请应在注册证书到期前30日内提出,所有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准备,并认真核对。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新的注册证书,继续从事造价工程师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