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一级建造师证的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报名条件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对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包括四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10个专业类别,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
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免试级别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考试合格后,将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果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报名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这些政策为有意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包括报名条件、考试科目、成绩和证书管理以及报名办法等方面的详细信息。建议有意报考的人员详细阅读相关政策,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并顺利完成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