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管理的制度

破点思维教育 · 2024-12-25 04:40:14

造价工程师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执业注册管理制度

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才能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

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样式及编号规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造价工程师的注册信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归集,并促进注册、执业和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行为准则与信用制度

造价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执业,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行业自律。

造价工程师的信用档案信息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

注册有效期与变更注册

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不予注册的情形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权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在其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成果上签章,对外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由一级造价工程师审核并加盖印章。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法律责任

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

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不再予以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际互认与交流

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国际互认和国际交流,以及与港澳台地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工料测量师)的互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实施。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造价工程师的职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水平,确保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推动工程造价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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