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资格已经于2016年被取消。根据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已被正式取消。该决定明确指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已不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之列。
尽管造价员资格已经取消,但原有的造价员证书仍然有效,且造价员作为造价人员,在个体层面仍然存在。不过,签署商务报价文件的资格仅限于造价工程师。
因此,目前造价员资格已经取消,不再作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必要条件。建议相关从业人员根据新的职业资格体系,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或报考造价工程师,以适应行业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