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的挂失和注销流程如下:
挂失流程
刊登遗失声明
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证书作废。
提供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发证单位。
提交补办申请
向原发证机关提交补办申请。
提供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或复印件、填写完整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补办申请表》。
审核与补发
发证机关审核通过后,将补发新的二级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注明“补发”字样。
注销流程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等。
提交注销申请
向原聘用单位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
由原聘用单位向注册机关提交注销注册申请。
审核与办理
注册机关审核无误后,将在注册管理系统中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注意事项
注销前请确认注销原因,确保注销行为充分且必要。
了解并遵循当地的注销流程,每个地区的流程可能有所不同。
如果原单位不配合,可以咨询当地建委或通过登报声明证书丢失。
特殊情况
如果证书丢失且印章也丢失,需要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个人不能强制注销,必须找到挂靠单位,由单位网上申请注销。
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