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造价员印章规定

三颗葱 · 2024-12-25 04:56:06

安徽造价员印章规定如下:

印章规格尺寸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专用章为48mm×17mm(长×宽)的长方形蓝色印章。

从业印章的获取和使用

造价员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经过登记并取得从业印章后,方能以造价员的名义从业。

造价员应在本人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加盖从业印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印章的变更和注销

造价员变更工作单位的,应在变更工作单位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且三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验证不合格且限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在从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牟取合同约定外的不正当利益;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

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或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或从业印章;

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业;

不良行为记录超过两次的;

其他导致证书失效的情形;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印章的制作和管理

从业印章由各市按照中价协《关于造价员从业印章和资格证书补充规定的通知》(中价协024号)要求制作。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证章,均到从业单位所在地市办理。

其他注意事项

尚无从业单位的申请人只领取资格证书,不办理从业登记,不发放从业印章。

执业印章的刻制必须由专业的印章刻制机构或者公司来完成,不能由个人自行刻制。执业印章的内容和样式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包括印章的尺寸、字体、颜色、形状等都有严格的要求。

建议:

造价员在取得资格证书后,应及时办理从业登记和印章制作,以确保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合法性。

在使用印章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印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若需变更工作单位,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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