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考取二级建造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户籍或居住证要求
具有上海市户籍。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
社保要求
截止到报考前在相关工作单位缴纳12个月的社保。
其他条件
年满1962年及以前出生且没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建议
学历与经验并重:如果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将更容易满足报考条件。
提前规划:考虑到社保缴纳时间和居住证的有效期,建议提前规划并确保符合所有报考条件。
专业资格:如果已有其他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考虑增项考试,以增加执业专业类别。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考生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胜任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